兩男子非法運輸、儲存煙花爆竹 辰溪公安依法查處
2023-01-23 08:45:08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周玉意 | 作者: | 點擊量:12551
湖南法治報訊( 通訊員 肖玉 李明 )春節是煙花爆竹的銷售旺季,煙花雖美如果非法運輸、儲存、銷售、燃放,卻也極容易造成安全事故.為全力做好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辰溪公安多措并舉,嚴格巡查管控,引導群眾安全文明歡度春節。
1月13日,辰溪縣公安局安坪派出所查處了一個煙花爆竹非法存儲點,繳獲煙花爆竹200余件。
1月13日,安坪派出所在對轄區進行安全檢查中發現,轄區鄭某和家門口有人搬運煙花爆竹疑似物。民警通過詢問得知,這些煙花爆竹系其弟鄭某元所有。隨后,民警將鄭某元傳喚至派出所配合調查。經查,該批煙花爆竹為鄭某元從貴州省凱里市一煙花爆竹市場購得,通過順風貨車運輸至安坪鎮,再非法儲存于鄭某和位于安坪鎮紅敏廠操場附近一公路邊的雜物間內。民警當場查獲時,鄭某元正要將這些煙花鞭炮轉移到自己家中。調查中民警還發現,早在六年前,鄭某元就曾因非法制造、儲存煙花鞭炮半成品被行政拘留十日,沒想到現在又重操舊業,被民警抓了個正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之規定,鄭某元因非法儲存煙花爆竹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十五日。
無獨有偶,1月17日,辰溪縣公安局田灣派出所民警在春運執勤期間,發現一輛形跡可疑的車輛,民警當即攔下,對該車進行盤查,發現車廂內裝滿了煙花爆竹,便立即現場調查取證。駕駛員肖某無法提供危險品運輸證和煙花爆竹道路交通運輸許可證等證件,違反了《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隨后,民警依法將違法嫌疑人肖某傳喚至田灣派出所接受調查。
經查,違法嫌疑人肖某如實供述了其未獲取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非法運輸煙花爆竹用于個人自用的違法事實。目前,田灣派出所依據相關規定對肖某進行批評教育并對其非法運輸的煙花爆竹依法予以收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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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周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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